小說叫做《私寵》,是作者聽菀的小說,主角為岳綾沈修延。本書精彩片段:有一個混娛樂圈的二線小明星,靠出演一部古裝劇女二號大火,之前在電視上經(jīng)常能看到,靠山包養(yǎng)過她一段時間,但是她想靠為靠山生孩子拿資源、撈錢、上位被靠山發(fā)現(xiàn)她搞小動作,靠山直接發(fā)話說:“以后哪個導(dǎo)演和制片人敢用她,就是和我沈修延過不去”單單靠山這一句話,整個娛樂圈封殺了她,現(xiàn)在在新聞上看不到她的任何消息太多前車之鑒擺在我面前,很多姐妹的今天,可能就是我的明天,我根本不敢冒進干我們這一行的,都是...
跟了靠山以后,我住進了他名下的一棟別墅,別墅遠離市區(qū),地處郊外,人煙罕見,周圍綠水環(huán)繞,一派寧靜祥和。
凌晨四點,我回到別墅,別墅里一派燈火輝煌。
我剛進門,家里阿姨就跑過來和我說太子爺出差回來了,不過臉色不太好,這會兒正和人在書房里說話呢。
我問阿姨他有沒有問我去哪了,阿姨說問了,不過太子爺并沒有說什么。
我遣了阿姨去睡覺,上樓去洗澡。
說真的,處理蕾蕾的事情,比看鬼片還驚悚,現(xiàn)在想想還頭皮發(fā)麻。
我洗好澡,換了件輕薄的睡裙出門,恰好秘書從書房里出來,看到我,畢恭畢敬的喚了聲:“岳小姐?!?br>
我朝秘書頷首,禮貌的笑了笑。
秘書走后,我推門進到書房里,房間內(nèi)只開了一盞壁燈,靠山在吸煙,水晶煙灰缸里積了十幾個煙蒂,到處充斥著煙草焚燒后微嗆的味道。
他抬眼看我,吸了煙的嗓音有些沙啞,“過來?!?br>
我緩步走了過去,待快要走到他跟前時,他突然一把攥住我的手腕,把我按在辦公桌上。
在我一聲擰眉悶痛聲中,脖子被一只手死死掐住。
“去哪了?”
靠山的嗓音一向低沉,眼神也是犀利,尤其是他和人說話的時候,喜歡盯著對方的眼睛看,試圖從對方的眼神里,探尋出有沒有說謊的痕跡。
跟了靠山三個月,我從來沒有對他說過謊,這種男人,見過的人,比我吃過的米都多,
在他面前,我就算是影后級別的人物,也不敢在他的目光注視下說謊演戲。
我對靠山唯一一次隱瞞,就是兩個月前在泰國,他問我去哪了,我說我本來想去帕烘寺布施,但是迷路了,也不知道自己把車開去了哪里。
他的目光一下子就沉了,問我:“既然不認路,還不讓秘書領(lǐng)著你?”
我不敢正視靠山的眼神,隨口胡謅,我說我不想讓人覺得我是個一無是處的女人,連逛街都需要人陪,哪知道我高估了我自己。
因為車上沒有安裝行車記錄儀,我也把車上的一切清理到找不到任何蛛絲馬跡,所以我賭定靠山盤問我也查不出來什么。
可等晚上靠山看到我身前的紅痕,問我怎么弄的時候,我嚇得心臟差點從胸腔里彈出來。
我假裝淡定,說昨晚喝多了酒磕到的。
靠山一瞬不瞬的盯著我看,在我被他看的渾身不自在時,
他忽的低首,重新咬上我的肌膚,邊啃噬邊說:“岳綾,你要是敢騙我,我活扒了你的皮!”
有了上一次的慘痛教訓(xùn),我對靠山不敢再有任何隱瞞,而幫蕾蕾收尸這件事兒,也沒有什么可隱瞞的,
我就如實相告,說場子里的一個小姐妹讓人玩死了,我之前和她相處的還不錯,就去幫忙收個尸。
靠山問我:“這次也是一個人?”
我知道他在介懷之前在泰國那次的事情,不過他苦于沒有證據(jù),只能猜測,也就不能對我怎么樣。
我說這次有嵐姐,嵐姐可以給我作證,我不是一個人出去的。
跟了靠山以后,雖然他沒有限制我的自由,也沒有要求我一定要怎樣,對我出手也闊綽大方,說買奢侈品、百十來萬的珠寶,連眼皮子都不帶眨一下的,
但是靠山這人占有欲其實極強,近乎偏執(zhí),只要打上了他沈修延標簽的女人,連我的每一根頭發(fā)都只能屬于他。
猜到靠山可能誤會我趁他不在時去找別人,我說我沒有騙你,我真的去會所幫忙收尸去了。
不知道靠山有沒有信我的話,但看他漸漸趨于平靜的面容,脖子上的力道也有所放松,我支起上半身,雙手抱住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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